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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的防治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 雾霾袭击时,各地纷纷发布重污染气象应急方案,制定了雾霾污染水平和相应的标准值,根据不同水平采取了相应措施。 但是,烟雾警报等级标准应该统一还是因地区而异? 本版今天向网民发表了交战的观点。

统一标准是科学、公正评价的依据烟雾警报标准一致,有利于各地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共同控制,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统一标准是确保环境质量新闻和人民群众感情一致的基础。

甲方的观点
首先,统一标准是科学、公正评价的依据。 正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国家根据环境政策和法规,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的特点、社会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对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物排放的 标准本身应该是一致的,现实中需要很多环境标准一致。 例如,全国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一致。 新的《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是我国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基本接轨,更客观地反映了空气体质量状况,地区环境管理和决定是科学的。

标准本身是环境接受能力的浓度阈值。 标准状态下环境负荷的浓度阈值一致。 如果有各地的基准,在环境保护、污染管理、警报应急中出现各自的状况、各自的号码,不是很混乱吗? 在一些地区,像江苏省一样,修改了大气污染应急津贴,警告标准统一为蓝、黄、橙、红四个级别。 只有aqi 500才会发出红色警报。 笔者认为各地区环境质量的标准值是统一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是一样的。 因为这个警告等级标准也应该统一。

其次,烟雾警报标准一致,有利于各地在大气污染防治中联合控制,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烟雾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系统、长时间的艰巨工程,空之间需要共同防卫控制,时间上需要长短结合。 一个城市开始烟雾警报后,邻近城市也必须紧急应对,做好随时应对的准备。 如果烟雾警报水平的基准不统一,在大气连防联控制中就会出现步调不一致,防止控制无效的问题。 根据《重污染气象应急方案》,重污染气象空气体质量污染指数达到重污染警报限值时,必须发布警报,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利于改善地区环境质量。 雾霾警告水平标准不统一的话,你的警告预防管理就会出现。 我袖手旁观。 那时,联合防卫联合控制不是会变成一句话空吗?

第三,统一烟雾警报标准是确保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环境质量新闻和人民群众心情一致的基础。 虽然地域不同,但是人体的感觉方式一致,受到的健康损害也一致。 因为这个相关部门发表的标准也应该一致。 基本的环境质量,无损大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公共产品。 环境保护部的领导多次强调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统一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真实感和监测数据。 环境质量好不好,大众感觉说的算。 因此,在烟雾警报中,也应该统一标准,从人民群众的身边感受出发,以人为中心,制定符合实际的统一烟雾警报标准。

世界上没有普遍标准的地区差异是为了处理问题不能盲目“一律”的烟雾警报必须满足应急措施强调的对比性和操作性要求。 合理的警告等级划分标准是好的标准,不需要统一。

乙方的观点

地区的不同不能一刀切。

◆沃飞

据笔者介绍,烟雾警报的大致目的是一致的,可以统一,也可以分为蓝、黄、橙、红四个级别,但不应该只统一烟雾警报级别的划分标准。 理由有以下五点。

世界上没有普遍的标准。 从哲学的立场来看,矛盾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 鞋子合不合脚吗,穿一下才知道。 同样,统一的烟雾警报水平分类标准也不普遍,不同地区是否科学合理,检查需要时间。 不现实的警告级别划分,可能会在空头上高举警告的同时,发生暴露在雾中的不自然状况。 事情的迅速发展是千变万化的,变化的速度也是无法预料的。 面对不明确的快速发展方向和速度,统一标准后如何积极调整也有巨大的滞后,很难配合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

二是根据地区不同处理问题不能盲目“一律”。 烟雾的危害性、治理困难性等优势是我们面临的共性问题。 但是,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差异显着。 国务院强调管理烟雾必须立足于国情、科学管理和分类指导。 不同地区对烟雾对策的负担力不同,各地对污染天气的容忍度也不同,措施的形式和力度也不同。 例如,在环境污染负荷大、环境容量小的太湖流域,执行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的条件也是必要的。 同样,只有在综合人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的诉求时,制定合理的警告等级划分标准,采取相应措施才是科学有效的。 有条件为aqi 300点发出红色警告的地区,为什么还要等到aqi 500点呢? 如果对雾霾简单地实施统一的标准和政策,落地时水土不服,到时候变成南橘北枳,一刀切的管理方法会不会乱?

第三,统一的划分标准与应急预案的事业基本矛盾。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该地区的现实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烟雾警报等级划分的直接依据是环境应急方案。 烟雾警报作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手段,是应急津贴管理中的重要复印件。 《突发环境应急方案》中,“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分类管理,以属地为主”、“使采用的措施适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等员工大体上在预案管理方面也及时完善 很明显,应急津贴必须强调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根据现实情况及时修订。 烟雾警告等级的分类标准也应该满足这些要求。

四、粗放的管理难免有庸政懒惰政的讨厌。 全国人民对雾霾天气这一公害的认识高度一致,但共同承担的情况也要区别对待。 正如中央领导指出的那样,烟雾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管理也不是一蹴而就。 要按阶段、地区、分类积极推进。 全社会必须“呼吸一起努力”、治理烟雾的攻防战、持久战。 如果国家强制制定统一的烟雾警报等级划分标准,表面上统一维持权威,容易管理,但这种方式在各地是否受欢迎还不清楚。 这个粗放的管理离政府的细微化要求很远,被认为不符合以政权为民、以民为中心的政权理念。 简单粗暴的行政,政府态度不积极,难免会给公众留下政府水平差的庸政、懒惰政的形象,损害地方的从业热情和积极性。

标题:【快讯】雾霾预警标准该不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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