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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非法拆迁!政府不同意开发商进行拆迁。这种行为就是欺负人!”吉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景河最近对吉林市一家开发商涉嫌非法拆迁和非法使用土地的行为表示了强烈不满。

据悉,这起严重的拆迁事件已被吉林市政府纠正,市建委向开发商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在行政复议期间被宣布为“违法行政行为”。据记者了解,这是我国第一起市人民政府认定下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商强制拆迁发放“拆迁许可证”违法的案件。

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竞争

“以前牛钉户最多,现在牛开发商最多。”在吉林城建大厦22楼的办公室里,陈景河描述了开发商吉林靳东住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靳东集团)的背景。作为当地政府法制部门的主要领导,他对吉美包装与靳东集团争夺松花江沿岸这块土地的每一个细节都很熟悉。

2010年4月,为翠江金源商业开发项目的正常开发,吉林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市建委)核发了《靳东集团房屋拆迁许可证》(建审规字(2010)第019号),拆迁期限为当年4月22日至7月22日。

任作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本拆迁许可证的直接拆迁对象是位于北京路184号的包装。他很难理解,靳东集团的挖掘机在未与吉美包装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举起了巨大的前臂——对于吉美包装来说,这种危险并不突然。

2008年3月,靳东集团主动要求吉美包装对自己的地块进行评估,以便为未来的拆迁补偿提供依据,并承诺相关费用由靳东集团支付。因此,吉美包装委托评估结果为4500多万元。对此,靳东集团既不承担评估成本,也不认可评估价值。

为了保证评估的相对准确性,吉美包装委托了一个评估单位,评估结果超过4300万元。但靳东集团仍不同意,自行委托评估单位,评估总价超过2000万元。在这方面,吉美包装认为,这样低的赔偿价格是不可接受的。

此后,靳东集团停止了与吉美包装的评估讨论。

在吉林建委的协调下,双方再次达成一致,并受权威机构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建设委员会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吉美包装进行了价格评估。最终估价结论为3856万元。作为回应,靳东集团再次撕毁协议,并停止与吉美包装谈判。

与此同时,吉美拥挤的工厂建筑不断被不知名的人摧毁。任认为,这是有人试图对已经面目全非、不具备基本评估条件的厂房进行重新评估和评价。同时,许多反映集美包装厂改制“重大问题”的投诉集中在吉林市政府法制部门。

“面对这种情况,吉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只能暂缓受理任的行政复议申请。”陈景河说,他们调查了吉美包装的重组过程,发现没有“太大的问题”。2010年11月下旬,吉林省法制办对上访人员进行了答复,2011年元旦前后集体投诉基本平息。

吉美包装厂表示,看着这些“投诉”,显然有人想用政府的手推翻1998年吉美包装的重组,从而无偿占领吉美的包装厂。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吉林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强拆房屋就是欺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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