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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找到的乔布斯的传记我几乎都看了,恐怕比我更熟悉苹果历史的中国人不多。起初我以为他是一个桀骜不驯、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但后来我钦佩他卷土重来。乔布斯从1975年出道到现在已经工作了35年,但最近三年,他似乎已经打掉了自己35年的本事:他用iphone甩了诺基亚,然后转身用ipad对微软和英特尔发起猛烈攻击,最后用ipod超越了索尼。如果孤立地看这些产品,可能没什么感觉,但乔布斯似乎真的进入了“飞花摘叶,能伤人”的境界。现在我觉得乔布斯很棒。与他的创新相比,我们的做事风格并不理想。【/h/】学了乔布斯很容易陷入两个误区。第一,神化乔布斯。其实乔布斯也是一个有世俗欲望,缺点明显的人,比如对员工很粗鲁。乔布斯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神。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研究乔布斯。第二,只是事后分析,而不是全过程。孤立地看成功的结果而不看前因后果,会让你得出很多奇怪的结论。现在有些公司认为苹果就是这样,不去研究它的dna,只是复制它的产品,这肯定是不对的。

这本书向每个人展示了乔布斯不为人知的非凡之处。透视新颖,归纳简洁。另外,普通人可以向乔布斯学习。他们使用乔布斯的创新方法来改变商业格局、社区面貌和生活轨迹。

但我还是想提一句,学习创新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除了读书,还要多读书,多学习。而且研究乔布斯的目的一定要明确:不是做第二个乔布斯,而是学习他的思维方式。

比如我学的是计算机,做过互联网产品经理,所以我更愿意理解乔布斯做产品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我猜他做ipod的时候也没有想到以后的iphone和ipad。ipod第一版出来的时候,比尔盖茨肯定是窃笑了,说这位兄弟脑子进水了,做了个mp3播放器,在中国已经是烂大街了,几十块钱就能买到。

但乔布斯的价值在于他对用户需求的极大尊重,容易受到外界的启发。比如当时有一种类似napster的音乐分享模式,很受年轻人的欢迎。大公司懒得去想更好的方法来满足互联网时代年轻人的音乐需求。做mp3播放器的小公司可能会有这种需求,但是做不好事情。正是这种中间立场给了乔布斯一个机会。

乔布斯基于ipod做了很多探索。你看,他把ipod从黑白屏幕换成了非常小的彩色屏幕。一开始他只能看照片,后来屏幕扩大到看视频。

这个时候想增加一个调用模块并不难。当你有iphone的时候,把屏幕放大成ipad是符合逻辑的。乔布斯的策略不是一大步,而是一步步来的,每一步都是在不断捕捉当前的用户需求和市场状况,然后前进。

卖了一亿个ipod不觉得做iphone是理所当然的事吗?但是没有每一步的积累和用户基础,如果第一步出来是ipad会怎么样?

这就是微创新,是苹果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发明的。他说,“微小的进步可以改变世界”。

这本书讲了创新的七大法则,都很实用。书中很多关于乔布斯的故事不断挑战读者的思维,引导你从职业、愿景、思想、消费者、设计、体验、故事等几个方面去思考你的人生。

但就像练武一样,师傅只教你公式。练不好,就得靠自己的练习,在做的过程中体会。创新不是每个人都想的那样。一个人很好,构思一切。在我看来,创新是一种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实现,并与他人交流。创新应该像玩游戏一样。当我们到了某一步,一些新的线索突然出现。

积累经验很重要。我举个例子。今天,许多人说foursquare,他们想知道如何效仿。但是,你知道它的诞生经历吗?他的创始人很久以前是做城市信息搜索的,不太成功。后来他在一家定位酒吧交了朋友,也不是很成功。最终,他将城市信息搜索、基于位置的约会以及一些游戏和娱乐变成了foursquare。就像制造火药一样。炭不能加硫,硝酸也不能加炭。但是如果你把这三个东西按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你就成了一个大炸弹。当你成为炸弹的时候,人们会说只要你同时研究硫磺、硝酸和木炭,你就可以成为炸弹,但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任何东西是这样研究的。

一般来说,人年轻的时候不能太功利。如果你把每件事都做好了,即使当时没有收获,也会在你的dna里埋下成功的种子,很多东西会串在一起,在未来发挥作用。

标题:周鸿祎:怎样学习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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