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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9日)

尊敬的日立集团总裁西山丽先生,尊敬的日本驻华经济大臣波多野纯一先生,尊敬的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

“中日绿色经济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研讨会”在北京再次隆重举行。我谨代表会议组织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来自日本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的贵宾和朋友,向中国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对日立集团对本次研讨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双双下降。截至2009年底,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6%,二氧化硫总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13.1%和9.7%。“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减排目标可以实现。

中国政府采取综合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全面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更加系统全面的工作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先后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两个综合性节能减排政策文件。同时,修订或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三部节能减排基本法。44个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颁布实施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出台,为节能减排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

第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大规模节能减排项目和行动。用于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并分解到地方政府实施。从实施效果来看,进展比较顺利。2006-2009年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8170万吨,炼钢产能5940万吨,水泥产能2.4亿吨,平板玻璃产能2500万重箱,关停小火电机组6006万千瓦。金融危机后,在产能过剩进一步凸显的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三年内淘汰7200万吨炼铁产能和2500万吨炼钢产能。此外,还实施了以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点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十大节能工程。

第三,加强产业政策调控,强化监管,提高监管能力。中国政府实施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将节能减排壁垒推进到项目审批阶段,包括制定节能减排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同时,努力提高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与脱硫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等排污单位联网的省级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继建成。监测能力的提高保证了已完成的节能减排项目投入实际运行,实现了项目减排能力变为实际减排的政策目标。

第四,加强经济激励,加大价格、财税和信贷政策支持。价格政策方面,实施了包括脱硫电价、差别电价和可再生能源价格附加费在内的电价政策。财税政策方面,出台燃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资源税和消费税;降低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退税或征收惩罚性关税。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加大,中央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投入逐年增加。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张玉台在中日绿色经济·资源循环政策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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