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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重庆不是房价最高的城市,但重庆市政府已经批准对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2011年1月9日,重庆市市长黄在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控,对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据新华社报道,重庆市政府征收房产税专项方案原则上已获财政部批准,具体实施方案已由重庆市政府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目前,重庆正在大力完善相关方案,预计将于2011年第一季度出台对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的文件。

《经济观察报》从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重庆市征收房产税的细则(或草案)将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共同商定,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实施。

目前重庆市房产税专项征收细则尚未公布,但关于具体征收方案的传言有多种版本。一是根据重庆市商品房均价,界定高档商品房的范围,每年按不同税率征收;其次,根据商品房的面积,区分商品房的档次,对其征收不同的税费。

此前,黄在201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想法:主要针对高端住宅,一是别墅,“大房”200多平方米,评估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上述房屋被征收;根据地区,实行累进税率;每个家庭有四套以上普通住房,可以征税;外国人炒房也可能被征税。

另据媒体报道,黄已公开表示,计划对高档商品房征收1%的房产税。

标题:重庆获准征收房产税 黄奇帆曾透露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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