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42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昆明2月26日电(记者李明江)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在此间召开的2011年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说,协调和推动老龄工作政策的制定将是2011年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国家老龄办要紧紧围绕“六老”要求,指导各级老龄办,协调推进相关部门,相互负责,有机结合,加强老龄政策的制定。

他说,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感”方面,国家老龄办公室应协调和促进完善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扩大老年人优惠待遇的领域和范围,建立老年津贴和补贴,促进老年人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据了解,在过去的2010年,中国的老年人福利工作得到了全面推进。民政部继续推动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该制度已在许多省份全面建立。目前,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出台了老年人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了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2008年11月,云南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起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全面建立养老津贴制度;2010年,省政府将实施老年津贴列为20项重点监管任务之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提高津贴标准。目前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的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为每年2400元以上,80岁以上老人的保健补贴标准为每年240-600元。2010年,全省累计发放老年津贴1.83亿元,惠及59.8万老年人。

自1993年以来,山西省晋城市一直倡导向老年人发放不同数额的养老金补贴。目前,全市有800多个行政村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补贴,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2.3%。每年养老金补贴1200多万元,惠及3.7万多名老年人,使老年人共享小康村发展成果,享受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和温暖。

李表示,民政部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逐步将8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老年津贴覆盖范围,并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老年津贴。此外,经评估,高龄、独居、残疾等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将获得政府补贴,留在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和家庭护理服务。

标题:李立国:建立高龄津贴老年补贴 促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11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