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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民说。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陶小兴涉嫌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贿。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陶小星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328.5万元、3万美元、50万港元、一套在建商铺、一块卡地亚手表,共计人民币1045万元。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陶小星没有委托律师,拒绝法院指定的律师。在法庭上,陶小星表示自己辜负了组织和人民,希望改造自己,开始新的生活。陶小星在法庭上表示,所有犯罪事实都是自己供认的,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

起诉书显示,2000年4月至2008年10月,陶小星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孙、顾继兴、杨德兴、许等人财物328.5万元、3万美元、50万港元、一套在建商铺、一块卡地亚手表共计1045万元。

据悉,陶小星是上海房地产系统近几年被辞退的第三位官员。此前,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使用管理处处长朱,陶曾的顶头上司尹副局长被撤职。两人都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缓期执行死刑,其中殷受贿3671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低价购房。

标题:上海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案开庭 被控受贿10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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