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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波和邓喜元分别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和发布虚假信息被罚款33万元和43万元。这是证监会今年发行的第一张票。

邓晓波和邓喜元都是证券投资咨询的合格人员。2008年1-7月,两人共同采取“先买股票,再推荐股票,再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获利。中国证监会认定其违反《证券法》关于“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证监会处罚两个“黑嘴”

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邓晓波、邓希元作为合格的证券投资顾问,在2008年1月至7月期间,利用“先买股票,再推荐股票,再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牟取利益,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中国证监会发现,2008年1月10日至7月8日期间,根据事先沟通和约定,邓晓波和邓喜元在中国金融在线等网络媒体上就同一只股票发表了36篇观点相同、内容相似的推荐文章。上述推荐文章发表前,邓晓波和邓希源分别通过各自的证券账户买入了自己推荐的股票,然后在推荐文章发表后卖出。

在上述期间,邓晓波交易了杨淑香、杨淑发共同推荐的“邓氏美蓉控股(600175)”等20只股票,最终获利-1,859,929.42元;邓希元通过其证券账户,交易了陆、万、刘共同推荐的“(000533)”等27只股票,最终获利-2,478,379.46元。

证监会发现,邓晓波、邓希元公布的上述信息为虚假信息。2008年7月10日,深圳华强(000062)针对上述两条发布澄清公告,重申“我公司与三洋共同设立的深圳三洋华强能源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于2006年6月到期,双方股东不再续签合资合同。该公司于2006年被终止并清算。目前,公司还没有从事新能源开发的相关项目和相关计划。”

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违法事实可以通过相关股票推荐文章网站、证券账户信息、交易流程、资金转账凭证、当事人查询笔录等证据予以确认。证监会决定责令邓晓波和邓希元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33万元和43万元罚款。

需要削弱股市黑嘴的影响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打击“黑嘴”的同时,显然更有必要反思现行的证券顾问认证制度。

虽然中国股市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中小投资者来说,瞬息万变的股市演变依然难以捉摸,所以他们通常对舆论中的股市推荐有着强烈的依赖。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大众传媒也有自己的经济利益需求,这在股市中更加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证券分析师认证制度,规定大众媒体只能发布注册证券分析师的股票推荐文章。这个制度表面上有利于加强股市的舆论管理,但也有实际作用,就是证券咨询从此成为某些人的特权,证券分析师的行为甚至得到了系统的保护。即使他们的分析充满了错误,他们也不必承担责任,他们在这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严重不平等。虽然监管部门规定不能对自己的股票进行评估,但由于股票交易活动的隐蔽性,实际上这种制度漏洞为分析师出售私货提供了便利,监管部门很难追上这种违法行为。现在,王建忠已经下跌,但更多的“股市黑嘴”王力可建中仍然影响着投资者的选择。

可见,打击“黑嘴”的关键在于废除不合理的话语权特权,弱化“黑嘴”在投资者中的影响力。这样做也有利于培养投资者独立思考的能力,促使他们改变对所谓分析师的盲从。

标题:证监会今年首开单 处罚两股市“黑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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