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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了重要指示。

吴邦国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希望检查组做好周密准备,突出重点,深入基层,努力工作。特别是要针对2009年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面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不懈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做到让人民满意、让人民放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的实施。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了当年的执法检查。但是,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表明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加强检查监督。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组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兆国强调,食品安全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王兆国指出,《食品安全法》跨越了两个NPC常委会,经过了四次审议。它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关系民生的法律颁布的谨慎态度,以及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心和信心。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制定,更加关注这部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能否得到有效改善。要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增强监管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卢永祥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卢永祥在会上部署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总体部署。他说,这次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价《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整改和落实上次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将突出五个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建设;二是配套法规建设;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第五,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为四个小组,于今年4月至6月赴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湖北、四川、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NPC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伟出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教育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提交了书面报告。

标题:吴邦国:切实改进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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