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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部主任谢多写道,“十二五”期间,要在明确市场发展方向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合格机构投资者场外债券市场发展,重点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快建立统一监管标准,推进场外与场外市场互联互通。

谢多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加强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共担机制。根据场外市场模式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特点和需求,我们将继续扩大市场广度和深度。同时,要继续强化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共担机制,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培育投资者自我识别和承担风险的机制,为债券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鼓励创新方面,谢多表示,关键是转变管理理念,推进机制创新,减少行政控制。市场产品和工具创新应更多由市场主体驱动,允许市场主体在监管部门允许的业务范围内自主创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推动符合市场需求、适合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工具创新;政府部门注重制度和制度创新,从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会计、税收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创新环境。

在促进市场内和市场外市场的互联互通方面,谢多表示,目前国债和公司债券都可以跨市场交易;场内和场外市场的再托管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将继续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

在促进开放方面,谢多表示,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推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扩大境外实体发行境内债券的范围。根据市场参与者的意愿,允许更多的国内机构在海外发行债券。在市场管理、会计准则和评级机构准入等方面,我们要以更加务实和开放的方式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标题:谢多:“十二五”推动场外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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