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37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广播网北京3月21日电年底和年初,新语丝网站上的一篇报道文章将48岁的长江学者、武汉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院长刘全胜教授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篇网文题为《长江学者在特聘教授中的乱象一例——武汉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副院长刘全胜》,直接指出刘全胜教授违规兼职,在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担任全职职务。

举报人在帖子里“不得不说”,“我也是科技工作者,我很讨厌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尤其是一些所谓的校霸兼职,侵吞国家科技资源。”

根据《我不得不说》报道中的提示,记者展开调查,却发现在人才竞争的背后,有一条让多方受益的灰色利益链。

兼职工作的典型例子

在武汉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网站,出现在专任教师栏目:2009年7月起,刘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二级教授;2009年11月,刘出任该院副院长。

与此同时,在山东科技大学的网站上,刘全胜以特聘教授的身份出现,他是山东省政府的泰山学者。

说来也怪,在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的网站上,在研究团队研究员一栏,他的身份是该所二级研究员。

据资料显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要求: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够带领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同时,相关文件对特聘教授的工作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即“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保证在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也明确规定,特聘教授作为“泰山学者”,每年必须在工作岗位上工作9个月以上。

为了保证“泰山学者”这位特聘教授能致力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意见》甚至提出了特殊要求。“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

”我不得不说,“我在网上找不到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对二级研究员的要求,但作为正式注册员工,似乎每年都要工作9个月以上。

他算了一下“刘全胜教授一年三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该是9+9+9=27,也就是说工作时间至少是27个月,但是一年只有12个月,那么这个刘全胜教授就要分开了?”

标题:名教授曝光灰色利益链:学者千里兼职只为钱

地址:http://www.fozhu315.net/fhxw/10342.html